一、前言与宗旨
<em>浚县卫华红薯种植合作社</em>为明确会员权利义务,维护成员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。
二、组织机构设置
<em>合作社设理事会和监事会。理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,负责决策管理;监事会由3人组成,监督财务运作。</em>
三、会员权利与义务
- 享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- 遵守章程及本合作社各项规定。
四、财务管理
<em>设立独立账户,实行民主理财,定期公布财务状况。盈余分配遵循“按交易量比例返还”的原则。</em>
五、解散与清算
<em>合作社因解散需成立清算组,清偿债务后按会员出资份额分配剩余资产;如继续经营,则重新登记注册。</em>
通过一份详尽的章程,可以确保浚县卫华红薯种植合作社规范运作、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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